作业帮 > 政治 > 作业

9.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搜搜做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政治作业 时间:2024/05/06 16:04:19
9.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为什么不属于防卫过当?
9.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
正当防卫有一个要件是侵害正在进行,昏迷时已经终止了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