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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喝了我放毒药的水……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搜搜做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4/28 00:22:24
有人喝了我放毒药的水……
如果我在一瓶普通矿泉水里放了毒药并在其上贴了“此水有毒”的纸条,但是有人不信,而且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喝了它.这个人被毒死了,我用承担法律责任吗?
有人喝了我放毒药的水……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在普通的矿泉水中放毒药的行为本身就是极其危险的,作为一个正常人应当预知.你贴“此水有毒”纸条的行为可以推断你反对此人的死亡,不适宜定直接故意(希望)或间接故意(放任),因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与过失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反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实际案例中,根据行为人的客观行为推定行为人的主观愿望.
从贴了“此水有毒”的纸条的行为上看,你的客观行为反对发生危害后果,因此,不能认定为希望或放任,只能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或疏忽大意的过失.
如果,你将有毒的矿泉水放在其他人可以随时拿到的地方,则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如果水是放在你自己私密的空间,则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错(故意、过失)行为和意外事件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预见或应当预见,你的行为显然应当预见到矿泉水中投毒是会被他人误饮的,虽然你有贴标志,但是,这样的标志不一定会有人相信,因此,作为成年人你应当预见到你的行为本身存在社会危害性.因此,不能认为是意外.
这与高压线、水塘边警示是不能类比的,因为,你的毒药放在的是矿泉水瓶中,很容易被人误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