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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晓菲为什么要写《十三岁的际遇》?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搜搜做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4/29 16:31:18
田晓菲为什么要写《十三岁的际遇》?
要上公开课,没办法?
田晓菲为什么要写《十三岁的际遇》?
是田晓飞为纪念北京大学建校90周年写的.也就是她17岁的时候
补充资料
一、田晓菲近况
田晓菲在哈佛(节选)
张维攻
在波士顿,在美国最负盛名的哈佛大学,我见到了从天津走过来的田晓菲.
9岁的田晓菲两年前在美国哈佛大学获文学博士学位,现在受聘于哈佛东亚语言与文明系做讲师.
……
整个波士顿在大搞城市建设,公路改建、机场扩建、填海造地,田晓菲在这里读书工作了10年,觉得这个古老的城市建设起来没个完.田晓菲说哈佛给她的印象却一如从前,“那就是我读研究生时住过的楼”,在哈佛校园,她如数家珍般说起每一座教学楼,说起每一个可供游人参观的景点,特别是走过那座古老雄伟的独立战争纪念大教堂,告诉我,我们的江泽民主席曾在那里发表过演讲.她说,哈佛的博物馆不可不去,因为那里不仅珍藏着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恐龙化石和珍稀矿藏,最为独特的是百多年前一个工匠发明的“玻璃花”,用这个工艺制成的千奇百怪的花束绿叶举世罕见.有意思的是,田晓菲来哈佛10年了,竟然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参观,她在她的中国古典文学和比较文学的天地里沉湎得太久了.在她自己的教学办公室里,在她为本科生研究生讲课的教室里,她的话就更多了.“这里的教学方法和国内的大学不大一样,开放与研讨的氛围更重些.”晓菲介绍说.
田晓菲是在天津成长起来的,她4岁时随父母来天津,在天津市文联大院的地震棚里开始接触文学,在《天津日报》发表第一首诗,后出版了5本诗集.天津13中学的校园和居住过的小海地的一条小河都让她终身难忘.以柳溪阿姨为代表的天津一批老作家都曾是她的忘年交.
田晓菲14岁从天津市第13中学直接升入北京大学西语系读英美文学专业.1991年在美国内布拉斯加州立大学获英国文学硕士,1998年获哈佛大学比较文学博士学位,此后分别在柯盖德大学和康奈尔大学任助理教授,2000年开始在哈佛任讲师.
晓菲供职的哈佛东亚语言与文明系是哈佛值得骄傲的一个系.这个系以哈佛的名义乃至美国的名义深深地汲取着古老的东方文化与文明,成为东西方文化沟通交流的桥梁.……
——摘自中国校园网
二、北大学子谈北大
大学三年级我写过一首歌咏北大的诗,参加全校朗诵比赛,题目叫《我生活在波涛翻腾的海洋》.我觉得北大有一股力量,有一种气象,有一个不可测其深浅的底蕴,唯大海才能比拟.三十多年了,这感觉仍然时常被唤起,并洗涤着我身上某些狭隘的、怯懦的感情,使我宽容些,更宽容些;勇敢些,更勇敢些.三十四年的岁月,北大已在我身上刻下难以磨灭的印记,而我的生命也已融入北大的血液.不管今后我是否会离开这里,但那条无形的纽带是不会断的.
(袁行霈《我心中的北大》)
认同灵动变幻的“北大精神”,但不迷信现实生活中具体的权威,这是北大人有信仰而又多怀疑的原因.北大百年庆典时,曾有不少记者希望我用一句话来概括“北大精神”.面对此类热切的追问,我从来都是答非所问,转而介绍起“北大精神”是如何被一代代北大人所建构起来的.不承认北大精神可以“一言以蔽之”,其实蕴涵着一种古老的思路:大象无形.而且,北大必须自我革新,北大传统不应凝固不变,北大精神更有赖于一代代北大人的呵护、承传与发展.也正是这一点,使得我认同乃至赞许年轻学子谈论“我们北大”时得意的神情——那与其说是夸耀,不如说是承担.
比起波光潋滟的未名湖、古朴庄严的博雅塔,以及近年崛起的百年纪念讲堂和理科楼群等有形景观,我更看好北大人的自尊与自信.踏进燕园,你很容易为这种有历史感因而显得深沉、有现实关怀因而显得生动的“少年气象”所感动.更为难得的是,这种“少年气象”,既属于稚气未脱的本科生,也属于白发苍苍的老教授.生活在如此气韵生动的校园文化中,你不会因此而摆脱人生的众多困惑,却很可能平添一股肉搏这虚空与烦恼的精气神儿——这正是北大真正诱惑人的地方.
(陈平原《北大人的精气神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