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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因病去世,留下2万元存款和三间房子。蔡某有三子两女,长子结婚另过,从不照顾家里,经济上更不给予任何帮助;次子亡故,其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搜搜做题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04 20:20:04
蔡某因病去世,留下2万元存款和三间房子。蔡某有三子两女,长子结婚另过,从不照顾家里,经济上更不给予任何帮助;次子亡故,其妻带着女儿改嫁了;小儿子严重残疾,收入微薄;长女远嫁他乡;次女已病故。为遗产的继承,其子女争吵不休,连蔡某的弟弟也赶来要分遗产。
假如你是法官,根据相关法律,蔡某的遗产应该如何处理?
我们明天早上考试了,这道题希望朋友们给个满分答案,这道题是荣德基“点拨训练”初二下政治上的。
蔡某因病去世,留下2万元存款和三间房子。蔡某有三子两女,长子结婚另过,从不照顾家里,经济上更不给予任何帮助;次子亡故,其
首先,蔡某的弟弟无权分得任何遗产.蔡某无遗嘱,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蔡某有子女,子女是第一顺序.因此蔡某的弟弟不得继承.
子女的继承权是平等的,但是对被继承人多尽义务的应该多分,少尽义务、不尽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根据此法定继承的原则,长子在其应得份额中应适当削减.对未成年人、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要适当照顾,所以小儿子可以在平均数上多得一些.次子虽已死去,其女可以代位继承(其母改嫁也不能改变血缘,不影响继承),也可以比照小儿子所得的财产分予.长女是有继承权的,如果远嫁后没有尽什么赡养义务,则比照长子份额继承.次女已死,没有子女的话,与继承无关.
可将三间房子折款,与2w存款相加除以四,多分给小儿子和次子的女儿,少分给长子和长女.
或存款各得5000,房子小儿子和次子的女儿各一间,长子长女共得一间.
这个明显是考法定继承顺序和原则的题.连代位继承都考到了.其实现实中远比这复杂的继承有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