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分之11 7分之5 4又8分之1个共同分母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2 11:05:04
4分之11 7分之5 4又8分之1个共同分母
2.75-(-2分之1)+(-6分之5)-(-8分之3)+4又3分之1

原式=2又4分之3+2分之1-6分之5+8分之3+4又3分之1=(2又4分之3+8分之3+2分之1)+(4又3分之1-6分之5)=3又8分之5+3又2分之1=6又8分之9=7又8分之1

2又3分之+4又15分之1+6又35分之1+8又63分之1

2又3分之1+4又15分之1+6又35分之1+8又63分之1=2+1/3+4+1/15+6+1/35+8+1/63=2+4+6+8+1/3+1/15+1/35+1/63=20+(2/3+2/15+2/

4分之2+14又9分之1+4分之3+1又9分之8-12*4分之3

127/9*1/2+3/4+17/9-12*3/4=127/18+0.75+34/18-9=161/18-33/4=25/36

1又2分之1+2又6分之1+3又12分之1+4又20分之1+5又30分之1+6又42分之1+7又56分之1+8又72分之

1又2分之1+2又6分之1+3又12分之1+4又20分之1+5又30分之1+6又42分之1+7又56分之1+8又72分之1=(1+2+3+4+5+6+7+8)+(1/2+1/6+1/12+1/20+1

(9又11分之8-3又14分之5-1又14分之9)×2又4分之3

(9又11分之8-3又14分之5-1又14分之9)×2又4分之3=[9又11分之8-(3又14分之5+1又14分之9)]×2又4分之3=(9又11分之8-5)×2又4分之3=4又11分之8×2又4分之

算式:(6又665分之117+8又1995分之1112)除以(5又13分之1+3又17分之13+221分之41)分之1

[(6+117/665)+(8+1112/1995)]÷{1/[(5+1/13)+(3+13/17)+(41/221)]}=(6+8+351/1995+1112/1995)÷[1/(5+3+17/22

6又7分之4-3又7分之3*0.125+2分之1*3又7分之3+3又7分之3*8分之5

6又7分之4-3又7分之3*0.125+2分之1*3又7分之3+3又7分之3*8分之5=6又7分之4+3又7分之3*(2分之1+8分之5-0.125)=6又7分之4+3又7分之3*1=6又7分之4+3

8又4分之1-3又6分之5-2又8分之7 16又2分之1+18又4分之3-12又10分之3 6又3分之1-(2又6分之5

通分计算后得数分别是1又13/24;22.95;2又1/5;10又14/15;100/33.再问:我要过程,过程。。。再答:现在才发现太迟了,抱歉

[1又3分之1+(1又4分之3-8分之7-12分之7)/(-8分之7)]-2.5/6分之5*(-3分之1)

这个答案等于125再问:要计算过程呀?再答:你都没有分,怎么可能写过程。留个邮箱,我发过程给你,采纳我,给我分再问:313256232

(42又13分之8+11又分之19分之16)×1又4分之1 +(5又13分之5 +20又19分之3 )×1.25

(42又13分之8+11又分之19分之16)×1又4分之1+(5又13分之5+20又19分之3)×1.25=(42又13分之8+11又分之19分之16+5又13分之5+20又19分之3)×5/4=(4

4又4分之3-9又11分之7 (8又4分之1-2又11分之4)

4又4分之3-9又11分之7+(8又4分之1-2又11分之4)=(4又4分之3+8又4分之1)-(9又11分之7+2又11分之4)=13-12=1

[(+1又4分之3)-(-8分之7)+(-12分之7)]/(-8分之7)怎么算

[(+1又4分之3)-(-8分之7)+(-12分之7)]/(-8分之7)怎么算=1+3/4+7/8+7/12x8/7=1+3/4+7/8+2/3=(24+18+21+16)/24=24分之79

2又4分之1,4又9分之4,6又16分之7,8又25分之19

错了,最后一个是8又25分之10则整数部分是2,4,6,8分母是2×2,3×3,4×4,5×5分子是1,4,7,10所以是10又36分之13

18又8分之7,17又4分之3,16又8分之5,( ),( ),13又4分之1,( )

18又8分之7,17又4分之3,16又8分之5,(15又2分之1),(14又8分之3),13又4分之1,(12又8分之1)规律:前一个数减1又8分之1得到后一个数.

(-4又8分之7)-3又8分之1-(-5又2分之1)+(-4又4分之1)

(-4又8分之7)-3又8分之1-(-5又2分之1)+(-4又4分之1)=-4-7/8-3-1/8+5+1/2-4-1/4=-7-1+1+1/4=-7+1/4=-6-3/4=-6又4分之3;很高兴为您

(-1又4分之3)/(-1又2分之1)-(4分之3+8分之7)/(-16分之13)计算

=(7/4)/(3/2)+(3/4+7/8)/(13/16)=(7/4)×(2/3)+(6/8+7/8)×(16/13)=21/2+(13/8)×(16/13)=21/2+2=21/2+4/2=25/